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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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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言歌陪杜大少听他最近一直喜欢的乐队唱那种无论他再重活两世三世也不会理解的摇滚,好在不到周六周日就不是震耳欲聋的重金属摇滚,也听得下去。

    杜大少爱摇滚,他还陪他去看过某个国外著名团队的演唱会,现场是他无法理解的狂热。

    杜晟的家世造就他对喜欢的东西就是纯粹的喜欢,他可以飞到另外一个半球就为了看一场喜欢的演唱会,也会窝在小酒吧里坐上好多天。

    他喜欢一切热闹的热烈的东西,鲜艳的颜色,直通通的脾气,压迫感如有实质的重金属,以及,这个小乐队主唱的大黑眼圈和落腮胡儿。

    “我去打个招呼就走啊!”杜晟随手指了瓶烈酒拎着过去。

    那群还沉浸在音乐里的狂热者现在不讲品味,只要是烈性的酒,他们都爱。

    李言歌点点头,把西装外套放在旁边的椅背上,身体放松的向后靠去。

    那主唱画的黑眼圈配着留的浓密的胡子,在本来不太大的一张脸上,在他眼里像套了个黑头套一样把脸遮的彻底,可的确有一群人围在一起,同一款的打扮,都很快乐。

    李言歌轻啜了一口手中的酒。

    他不是个爱酒的人,酒也不能让他放松,但他一身西装和这里本来就格格不入了,再不喝酒,就更奇怪,于是就点了一杯和杜晟一样的酒。

    杜晟说酒好喝,概括起来滋味很有苍桑和回忆的感觉。

    他明白一个从小在蜜罐子人偶尔要找点小感觉,也能理解。

    可他活了两世,怎么细品也只是觉得有点酸涩,一百多一杯,不是喝不起,但的确是有点贵了。

    他永远不明白杜晟的爱好和审美,就像杜晟永远无法理解学技术出身的李言歌有时死钻牛角尖的一根筋和永远一本正经的生活方式。

    可是——

    可是他们在一起生活了十一年了,除了最近杜晟提了两个孩子,竟然没有什么特别到让两人闹别扭的矛盾,从来没有不愉快留到第二天。

    真是像杜晟那时傻笑着说的:夫妻啊!夫妻床头打架床尾和啊~

    “先生。”

    罗歌轻敲两下门后,小心的推开门,却发现人并不在卧室。

    主卧附带的浴室里面有细微的水声传出来,罗歌几乎掩饰不住脸上的笑容,将主卧柜子里早就准备好的被子和枕头拿出来仔细铺在床上,好像有一个边角皱了就会影响对方休息一样。

    其实对方身价不菲,生活习惯却极简单,像多年前在小公寓时一样,对被子什么的都没要求,蚕丝的还是棉的什么的他都无所谓,这些年来唯一添的需要是枕头要舒服,他思虑过度,不吃药就整夜整夜的失眠。

    浴室的水声停了,不出片刻,门咔的打开。

    “先……”分别了将近一年,罗歌再见到路长河的真人几乎语无论次,“您……回来了。”

    “嗯,”路长河略略点头,用毛巾擦了擦短发,“这一年在中-国,还适应吗?”其实这本来就是个没话找话的话题,这一年来,罗歌和路长河虽然在不同国家,但几乎每天都会通电话。

    路长河这么问,似乎也只是为了两人之后的相处不因为这一年而生疏。

    “嗯,适、适应。”尽管回来的一路上以及刚才都在做心理建设,但罗歌仍然觉得脸有些发烧。

    “呵,”路长河不以为意,用力握了一下罗歌的肩,“是挺好的,中文进步很快,好了,快去休息吧,我也倒倒时差。”

    罗歌觉得肩膀一阵发烫,他怀疑自己走出房间时可能同手同脚了。

    “对了,”路长河在罗歌从外面把门带上的一刻突然说话,看着罗歌忽的一下又把门推开,笑着说,“还好你面对别人不像这样,怎么这么多年了,还毛头小子一样。”看罗歌窘迫的红着脸,他接着说:“这里的人心思都很灵活,钥匙放门框上什么的,以后别做了,都是人家多少年前玩剩下的了,容易被偷。”

    罗歌有点愣的点点头,把门带上。

    钥匙——他回到房间把自己的钥匙握在手里,他还以为,路

    用了他放在房框上的钥匙进来是两个人的默契了。

    这是在柏林时路常做的。

    他每每用那把头顶门框的钥匙开了门都会沾沾自喜,觉得自己和对方终于有了一个属于彼此的秘密。

    可是,现在连这个都要舍去了。

    真是——

    过了好一会儿,罗歌才慢慢的直起身来拿换洗的衣服,算了吧!自己现在的习惯都是对方教的,他不是爱人,他只是下属。

    罗歌苦笑着把自己的位置摆正。

    路都拒绝了他多少年了,不暧昧,也没有半推半迎,就是明明白白的告诉他他心里面有人,所以拒绝,连床伴的身份都不给他。

    他明知道的,路长河这么多年苦行僧般的生活,差不多是除了钱什么也不认,没日没夜的工作,三十出头,两鬓都生出白发来。

    他知道的,路长河这样,都是为了一个人,他心中既然有这个人,远在国外的时候都不肯做一点对不起对方的事,如今在同一个城市了,就更不可能。

    罗歌真是好奇,那到底是个怎样的人,他能够那样让路长河喜爱,十几年不联系却仍然放在心头,那样长久的爱情。

    到底是个怎样的人,怎么那么幸运,路长河的人生才三十刚过,他罗歌自认已经占据了几乎一半,为了和对方匹配,他努力跟上对方的一切,从一个街头差点被打死的流浪孩子,到现在可以坐在谈判桌上敲定上亿的合同,他足够努力。

    他们这样的人不多,路长河身边并没什么特别的诱惑,所以他也有着一切的机会。

    他不明白,他到底输在哪里。

    花洒的水直直冲下,罗歌眼泪有点痛却不肯闭上,仍然有些倔强的向上看。

    其实,除非他保留上一世的记忆,否则,他能爱那个人多久呢?总不会一出生就爱上他吧!一定没有自己爱他那么久的。

    有时他恨路长河,他其实只是输给路长河坚定的心而已。

    可他见到路长河,就什么都忘了,只剩下——爱。

    爱到,可以去协助他,得到他的爱人。

    作者有话要说:嘿嘿嘿,做月子出关啦!

    先前家里管的严,好久没好好更,现在好啦,暂时不敢看评论,怕被骂,等再更几次再回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