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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番外 :故乡他乡【倒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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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姐们说我今天漂亮极了,是草原上最美的新娘。

    我笑了笑,轻轻用手拢过垂在肩头的缀珠。面前的铜镜已是整个草原上最好的镜子,然而里面的面孔依旧黯淡模糊。暗红的唇,暗红的发冠,暗红的珠串,连成一片模糊的红影。

    我想起小时候读到的一个童话故事,女扮男装的公主和她的扮成骑士的侍女们,来到了另一个城堡,国王对她们的性别产生了怀疑,故意安排她们走过一间放满了镜子的大厅。

    只要是女人,又怎会忍住不去端详镜中的自己?

    国王善良的女儿得知了真相,提前向她们泄露了这个考验,于是,女扮男装的女孩们昂首阔步走过大厅,哪怕是一丝眼角的余光,都没有落在镜子上。

    我却不记得我上次认真地照镜子是什么时候了,我会看着天空,看着湖水,看着遥远的地平线,悠然自得,从来不会去想到端详自己的容貌。

    然后我想起了,那天春风暖得令人心醉,我在湖水边洗干净头发,散开发辫晒开。慢慢地,水波静止了,蓝天凝固在如镜的水面,洁白的云朵之间,我看见了我的样子,不再是小时候那小的看不清的五官,我有英挺的眉,高高的颧骨,再多的,却也看不清了。

    我心底突然纳闷,为何在中原走了那么久,竟然一直忘记去找一面更好的镜子?

    在桃花岛上的时光就如同铜镜里朦胧的影子,海的波纹,桃林的花雨,古书的浮尘,药草的沉香,每每回想起来,都是令人头晕目眩的万花镜筒。我离开桃花岛,就像逃离一个沉沉的美梦,黄药师没有过问,只是淡淡地说,“你觉得学够了就好,可不要说我藏私未曾尽力教。”

    蓉儿也才十四岁,泪珠在眼眶里打着转儿,小意则拉着我的衣角不放,他是那么固执又爱粘人的好孩子。

    他问我,姐姐你为什么要走?难道是要去找颜大哥?

    我想了想,我说我要回去成亲,那是我父亲安排的一桩婚事,要嫁去另外一个强大的家族里,如果我不去成亲的话,两个家族就要打仗,就要死很多人。

    这是真话,但也只有小意会信,他眼眶红了,咬着嘴唇,看着我上了船。

    结婚……么?

    不能否认,我还是对结婚抱有一丝憧憬的。除了婚礼,又有什么场合,能让一个女孩穿上最漂亮最华美的衣服,再妖艳的女子也不许在穿着上与她争奇斗艳,再尊贵的人也不许与她争夺众人的目光,所有的人都翘首盼着望着,等待她的身影出现,将她当做唯一的焦点?

    并且一生,仅有一次。

    于是我回来了。哦,我的草原,我的家,我的母亲,我的摇篮,我离开了你整整六年。我是那么急切地想要回来,一如六年前我是多么急切地想要离开。

    我曾经那样奋不顾身地离开,怀着对着远方的幻想和渴望,坚定甚至急切地割舍了这里的一切。我认为远方有真正适合我的世界,我曾怀着那样热切的渴求,不是对物质的富足,也不是对精神的享乐,也不仅仅是对哲学礼仪诗词歌赋等等一切纯粹洁净美好的东西的渴求。

    那年的我十岁,身体上的十岁,然而心灵上呢?我不知道。我曾经满足于纵马狂奔的自由,满足于篝火边歌谣的宁静,我曾以为我发自内心的爱着这片土地,对这片土地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浓烈的情绪。那种情绪就像母亲的怀抱,让人安心地想要沉溺,又让人窒息得想要逃离。

    打碎了我的平静的人,是朱聪,那时我去找他学习认字,那些似曾相识的繁体字我可以连蒙带猜地认出一些,但是想要完全辨识,还需要一些功夫,于是我每天都会去找他,拿树枝在地上划出优美繁复的古体字。读书习字勾起了我对上个世界的回忆,那些回忆开启了一扇窗子,让我愈发觉得我与这里的粗俗肮脏还有愚昧格格不入。

    是啊,我当然会格格不入,我并不属于这里啊!

    可那个让我魂牵梦绕的前世,究竟给我留下了什么?数理化知识?在这里我能做到的连一个打铁的师傅都不如。可以剽窃的诗词歌赋?在这南宋末年,我所记得的唐诗宋词早已问世。在脑中愈发清晰的原著剧情和一知半解的历史背景?可我却被困在这无边无际的草原上,无所作为。

    那一世究竟给我留下了什么,我终于了悟了,那是心底里无法熄灭的向往。我渴望着有一种文明的秩序,而不是肉弱强食的丛林法则。我不是自己过好就能安心的人,我渴望有那样的一个社会,所有的人都能够挺直脊梁,有尊严地活,崇尚的是平等,仁爱,正义,真理,而不是金钱,迷信,还有强权。

    我带着我的向往,日日夜夜地向南方的中原大地望啊望。可是只有离开后才知道,远方并没有我想要的东西。我借由文字勾勒出了我的理想国,最终却发现,那理想国,只存在于那些古老的文字中。

    我看见死掉乞丐的尸体被丢在乱葬岗,我看见美丽的女子被心上人当做财物卖掉,我看见半裸的小孩为了一个铜板打得头破血流,我看见县衙前黑漆漆跪了一地的人,我看见问斩犯人溅出的血,染红了众人的眼,又化为欢呼的浪。

    有一天我听见了一首词,茫然无措,颠三倒四地念了起来,“一点如如至性,扑入臭皮囊,游魂失道,随波138看書网,万年千载不还乡。”

    那是说我么?游魂失道,随波138看書网,万年千载不还乡!

    我永远地回不去了啊。被丢在这个书中的世界,我又能去哪里呢?

    我想到了,只有一个地方会毫无怨言接纳我,接纳这个曾经抛弃她的我,曾经厌弃她的我。我对她又爱又恨,我爱她的质朴,又恨她的粗陋,我爱她给我的庇护,却又恨她给我的种种责任。可我还是回去了,是的,这里是我的家啊,在我弱小无力时,一心想逃开的地方,在我有了力量时,却一心想要回来的地方。

    草原很大,然而,铁木真的小女儿听到天神启示的传言已经被风儿吹散到每个角落。我回来的那一天,迎接我的,是父亲骄傲的笑容,是母亲慈爱的泪水,还有兄弟姐妹的欢呼雀跃。

    人群中,我看见了两个男孩,一个衣着华贵,趾高气昂的叫都史,一个浓眉大眼,憨头憨脑的叫郭靖,天差地别的两个人,然而对我——铁木真的小女儿霍真别乞来说都一样,他们都将是与我有了婚约却未能成婚的人。

    后来我坐在母亲的账中试穿我的嫁衣,我问母亲,“父亲和札木合会开战么?”

    铁木真和札木合这对好安答会不会开战?这或许是个会被人嘲笑的问题,可母亲没有嘲笑我。她——蒲儿帖夫人,曾经呼伦贝尔草原上的第一美女——娇美的容颜早已不在,却依旧是父亲最亲近最敬重最信任的女人,她平静地说会的,没有一丝犹豫。

    我原本想问,“那我怎么办?”,可话未出口便发觉这是个蠢问题,草原上,很少有女人像母亲一样,一生中只有一任丈夫。

    我的祖母,天骄成吉思汗的母亲,众人景仰的诃额伦夫人,是我的祖父从敌人的首领那里抢来的。我的三姐姐阿剌海别吉,几个月前刚刚回到部落,她在我离家的这几年中,嫁去遥远的西面有突厥血统的汪古部。她嫁给了阿剌兀思的儿子不颜昔班,而汪古部也与父汗的乞颜部结为安答,一同征讨乃蛮人。谁知她的丈夫不颜昔班死于叛乱,三姐姐与夫家的几名亲眷一起连夜逃到界墙,用绳索吊下城墙,最终辗转回到父亲身边,而明年,她就要再嫁给阿剌兀思的侄儿镇国,她前任丈夫阿剌兀思的堂弟,亦是前日一同从叛军中逃亡的患难同伴。

    于是我换了个问题,“如果父汗输了呢?”

    “你就和都史好好过。”

    “如果父汗赢了呢?”

    “你回来,选择你自己想选择的丈夫。”

    “如果我已经有了孩子呢?”

    “那就一起回来。”母亲微笑着,给我编好最后一根发辫。

    母亲不再清澈的眼睛仿佛已经看穿这草原上的一切,她只是没有想到,一切会来的这么快。约定婚期的时候,就是战争的号角吹响的时候!

    这时我却发现,无须婚礼,我依旧可以万众瞩目!大军合围,十面楚歌,我穿着血红的嫁衣,立在千军万马之前,点点箭芒犹如的天上群星拱月。

    突围后,我并没有换下我染血的嫁衣,左肩上的伤口和嫁衣上的血痕一同被盖在了貂裘的披肩之下。那并不是唯一能拿出手的嫁衣,可是没人张罗更换。一来蒙古没有中原人的诸多忌讳,如节庆上不能见血之类,二来对这场婚事的走向心知肚明的人,不会浪费精力在这种徒劳的事情上。

    所以我便心安理得地穿着,我喜欢那镶锦绣金的图案,喜欢皮子的柔和色泽,还有那一道匆匆缝就的伤疤,时时都能让我想起昨日,明晃晃的剑锋迎向胸口的那一刻。

    我在想什么?

    我想知道我会不会死。

    被盛装打扮的我,依旧作为新娘送去了桑昆的部落,被铁木真的假意示弱迷惑了的敌人,在酒醉中被杀得七零八落。

    所以其实我是一个已婚的女人,我的丈夫在新婚夜死在乱军之中,杀死他的是我的父亲。

    所以我是一个寡妇。

    这个认知让我低低笑起来,我是为了做一个寡妇而回来的么?

    大汗的女儿是不能没有丈夫的,懵懵懂懂接受了父汗赏赐的郭靖成了金刀驸马。父汗把这当做对我的补偿,对于一个为保护他受了伤,却依旧被丢去敌人阵营做人质和烟雾弹的女儿的补偿。

    善良的男孩啊,曾要求大汗不要把我嫁给蛮横的都史,而那个请求被全族人当作对我的爱意,而他所立下的战功更是足以匹配这份荣耀。

    他拿到了一把金刀,我得到了一个未婚夫。

    这也好,在下一次婚事告吹之前,甚至之后,我都会是自由的。于是我谢了恩,诚心诚意。

    “父汗啊,您的恩赐滋润着您的儿女,如同雨水滋润着牧草。

    父汗啊,您的荣光照耀着你的儿女,如同太阳照耀着万物。”

    于是我又一次逃开了命运,逃开了那本该降临的生活轨迹,同母亲一样、也同草原上大多女人一样的生活轨迹,开启的却是装神弄鬼的生涯——随意编造的咒语和精心调制的草药治好了伤病的人,又穿起萨满的法袍,用令人叹为观止的轻盈,在篝火的上空跳起天神降世的舞蹈。

    众人的欢呼中,我看见了父汗意味深长的微笑。

    萨满,是与天对话的特权,长生天与众人沟通的媒介,种种神意的代理人。豁尔赤,阔阔出两位德高望重的大萨满,在父汗统一蒙古各部时,声称是天神命他为万里大地的主人。

    然而,又有哪个统治者,会容忍他人站在他与天意之间,垄断神的旨意?

    除非是他自己的女儿。

    老天爷,你把我胡乱丢在这世间,想必也不会介意,让我借你之名获

    作者有话要说:“一点如如至性,扑入臭皮囊,游魂失道,随波138看書网,万年千载不还乡。”这首词是历史上的丘处机所做

    这一章是回忆这一卷开头,华筝独自回到草原。写的时候听着腾格尔的《天堂》,超级好听呀~可惜写的不是很有感觉,不过华筝那边的有些事情还是要交代一下~

    下章回忆和梅超风的恩怨,吼吼

    ps:最近几天在忙着解决楼下一只受伤的猫,动用各种手段,还要联系收养小猫的事。实在精疲力尽了,前几天那种打了鸡血的更新速度暂时可能不会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