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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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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o-->    这天,元鸥看电视的时候,突然就看到了一条罗元做的腕表广告!

    她顿时整个人都不大好了好么!

    尼玛,就这么个人渣,特么的竟然还能做贵的要死的腕表广告!

    这世上还有没有天理了?

    于是谷毅等人回来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满脸愤愤然的小元宵。

    许是早年的经历,元鸥分外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在生活中很少生气,尤其是当面对熟人的时候,基本上都是笑呵呵的。

    用她自己的话说就是:“生活本来已经很艰辛了,既然有的吃有的穿,饿不着也冻不着,那就没必要悲观,快活一天是一天……”

    然而现在,她看上去明显的不快活啊。

    “怎么了这是?”谷毅挺担心,怕出了什么事情。

    佑安也皱着小眉头,吧嗒吧嗒跑过去,眼巴巴的看着她,大有随时跟她一起哭鼻子的架势。

    元鸥叹口气,还是余怒未消,“生气啊,为什么恶人没有恶报呢?还那么春风得意的!”

    谷毅轻轻笑了下,“不是有那么句话吗,好人不长命,祸害遗千年。”

    “千年!”佑安听后掰着指头数了好久,成功的把自己数晕过去之后,一脸惊叹道,“好多年啊。”

    元鸥也顾不上生气了,耐心的给他答疑解惑,“只是个比方,就是说有的时候坏人反而要比好人活的更长久,”说着,她竟有些咬牙切齿起来,“而且更舒服!”

    佑安点点头,又问,“为什么?”

    “因为他们是卑鄙小人啊,”谷毅去洗了手和脸,又拿了条温水泡过的毛巾给他擦脸,一边擦一边解释,“小人的话,他们很自私,不管做什么事情都会只考虑自己,见利忘义;而好人就不同了,他们大部分时间都会为别人考虑,做事喜欢东想西想,经常因为顾及到别人而亏待了自己。”

    “谢谢哥哥。”佑安自己乖乖接了毛巾擦脸,动作之简单粗暴令人发指,活似那根本就不是自己的脸,而是粗糙的树桩子什么的。

    他仅用几秒钟就把自己折腾出一个鸟窝头来,完了之后略一思考,又追问,“哥哥不喜欢好人吗?”

    “嗯,不太喜欢。”谷毅回答的毫不掩饰,同时伸手给他顺了顺毛。

    “为什么?”

    “因为啊,”做完一切的谷毅半躺在沙发上,闭目养神,声音中有显而易见的疲惫,“好人一般都活的不够潇洒肆意,太累。”

    举个比较容易理解的例子,就好像那些武侠小说中的大侠。

    因为他们声名在外,武功高强又喜欢行侠仗义,所以一旦出现什么问题,大家很自然的就会去找他们帮忙,而作为一名大侠,诸如“无私”、“不计回报”、“为民除害”等等标签不知不觉就成了他的形容词。

    久而久之大家就会产生这样的概念:你为大家无私奉献那是天经地义的,受伤流血也是正常的,而一旦稍微流露出点辛苦或是不情愿的意思,各路的谴责就会接踵而至。

    面对民族大义或是芸芸众生,大侠或是好人必须,也不得不舍弃个人利益和小家,以便成全大家。

    他们就像是被推上神坛的凡人,哪怕真的已经厌倦,哪怕真的已经快要耗干最后一丝精力,也已经没了退路……

    而反观坏人、反面角色,因为他们已经满是污点,所以不管做什么都无所顾忌,因此他们可以光明正大的为自己或是自己的家人谋取利益,而一旦有一天稍微做一点好事,民众甚至就会惊呼他们浪子回头……

    当然,最大的可能是人们根本不信,然后继续半强制性的唤来好人将他消灭。

    所以说,人活着,本身就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事情,因为想要过的好,你就要绞尽脑汁,让自己既不是人们眼中的好人,也不至于沦落为坏人。

    佑安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刚要继续问什么,见他这个样子又连忙闭了嘴巴,扭头看向元鸥。

    元鸥见状一笑,摸摸他的头,示意他拿过对面的薄毛毯来。

    半梦半醒中的谷毅模模糊糊的觉得有谁在给自己盖东西,想要睁开眼睛看看吧,却又有点儿艰难。

    元鸥见他眼皮掀了几下没掀开,就知道他肯定累坏了,便柔声说,“先睡会儿吧,等吃饭喊你。”

    普普通通的一句话,却像是有安抚灵魂的功能,谷毅瞬间放松下来,整个人就这么陷入了梦乡。

    佑安眨眨眼,“哥哥好辛苦,都不休息的。”

    元鸥叹口气,也有点心疼。

    演唱会临近,为了赶上进度,身兼数职的谷毅不仅要跟伴舞、伴奏磨合新曲子,更要抽空补上错过的舞蹈,日日狂练,工作强度不是一般的大。

    高强度的脑力和体力消耗持续作用下,谷毅消瘦的很快,前段时间休养过程中补出来的浮膘迅速消失不见不说,体重更是几乎降到历史最低点,把宋征给愁得不行。

    再这么下去,到了演唱会那天,演出服飘在身上可是不好看呐!

    而且因为消耗太过,谷毅的口味发生了微妙的变化,呃,有点像小孩子了。

    他开始嗜甜嗜咸……

    当然,他的营养师回答说,这是为了维持正常生理循环,补足体内迅速流失的盐分和糖分,并且建议谷毅可以根据跟人需求稍微调整下饮食。

    对此元鸥表示理解,因为她也是这样,用脑特别厉害的时候,就会头晕,然后多吃点甜的就好了。

    夏日水果丰美无比,元鸥自然是拿它们开刀,各种水果大大方方的轮番上场。

    牵着佑安的手往里走,元鸥轻声道,“咱们做水果派当甜点,晚饭就吃虾肉小馄饨好不好?”

    在派里面,派皮无疑是最关键的一步,可以说做好了一张派皮,基本上这个派就成功了三分之二。

    最近元鸥经常做派,方便期间,她每次都会做四五张派皮,一次辛苦就能轻松好几次。

    吃什么补什么,最近谷毅脑子基本上就没闲过,而且佑安也是长身体的时候,多吃点核桃总没坏处,因此元鸥在做派的时候,也喜欢用核桃做底。

    从冰箱拿出一张派皮,将调好的核桃馅倒入底部扎满小孔的派里面,放入烤箱170度约35分。

    烤完之后拿出来放凉,大概三四十分钟之后再在上面倒上做好的蛋奶油。

    为了更加美观,元鸥还在上面洒了些霜糖粉。

    最后,在派上仔细摆好各种喜欢的水果,大功告成!

    水果派甘甜可口,咬一口有浓浓的核桃香气;派皮金黄诱人,上层又堆叠着厚厚一层水果,五颜六色十分美丽,看去颇有些眼花缭乱的感觉。

    包馄饨的时候,佑安脸上再次浮现出常见的崇拜和赞叹交织的表情,小嘴巴里也时不时的发出“哇哦”的赞美声。

    馄饨皮小小薄薄的那么一片,普通人或许拿起来都会觉得手足无措,可是在元鸥手中,它们便化身为翩然欲飞的蝴蝶,十分轻灵。

    元鸥围着围裙,十根指头上都沾了点点面粉。她左手掌心托着一块馄饨皮,右手拿着木片一样的东西,在馅儿盆里轻巧的一抹,然后再画龙点睛一样往馄饨里放入一只洁白的虾仁。

    几乎是虾仁刚刚落下去,她的十指就是一阵令人眼花缭乱的上下翻飞,不过眨眼功夫,一只玲珑剔透的小巧馄饨就做好了。

    做好的馄饨体态匀称,皮子薄如蝉翼,隐约能看清里面的虾仁。它差不多呈现出一个小碗儿的形状,肚皮鼓鼓涨涨的,两端的皮子被小心的捏在一起,却又竭力向两侧张开来,极像振翅欲飞的鸟儿。

    佑安几乎是条件反射的吞了口口水,然后托着下巴陶醉道,“好好吃哦。”

    元鸥扑哧一笑,“还没吃呢,你怎么知道好吃不好吃?”

    小家伙很认真的说,“就是好吃么,姐姐做的东西都好吃!”

    元鸥往他鼻头上抹了点面粉,笑,“小马屁精!”

    *************

    元鸥在这儿继续自己的养肥大业,可是罗元,却并不如她所想象的那样如意顺畅。

    在跟辛薇薇交往了几个月之后,罗元尝到了甜头:他不仅获得了空前的关注度,而且也接触到了曾经想都不敢想的大人物……

    那份被隐藏在内心深处的野望前所未有的膨胀起来,罗元几乎每天晚上都在展望属于自己的美妙未来:

    无穷无尽的欢呼和掌声,铺天盖地的鲜花,以及将黑夜彻底晃为白昼的闪光灯……

    辛薇薇是著名的社交名媛,接触的人物自然是非富即贵,她一出生便拥有许多寻常人穷尽一生都无法触及的东西。

    只是在一次酒会上跟某某提了几句,罗元就接到了那支多少明星做梦都想拿到手的腕表广告!

    罗元很开心,开心的几乎要发疯,面对辛薇薇的时候,他的嘴巴就像是抹了蜜,各种甜言蜜语不要命的往外飞,然而这个姑娘却总是显得兴趣缺缺。

    渐渐地,罗元感到了不安。

    平心而论,辛薇薇的私生活相当混乱,交际圈子也是错综复杂,昼伏夜出的日子简直要比正常作息的时间还要多。

    作为她的男朋友,罗元自然也免不了跟她一起出入。

    香车宝马、觥筹交错,到处都是笑语盈盈。

    这些人身上佩戴的,脚上踩得,手里拿的,嘴里喝的,无一不是价值连城,寻常人工作一年怕也不够他们一晚上挥霍……

    罗元当然很想跟这些富家子弟们打好关系,然而天不遂人愿,几次下来,他也隐约发现了,这些人,似乎并不愿意将自己纳入他们的圈子。

    他气恼,却也无能为力,而最令他担心的则是辛薇薇,因为这个姑娘对自己的热情,似乎也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淡去。

    又是一个酒会。

    看着那张血红烫金边的请柬,罗元摆出最自得的笑容问辛薇薇,“今晚?”

    辛薇薇瞥了他一眼,浓烈的眼妆下似乎满是意外,“你不是不喜欢这种场合么?”

    罗元的笑容一僵,随即道,“只要是你喜欢我,我就都喜欢。”

    辛薇薇嗤笑一声,拨弄钻石耳坠的手指上,鲜红的豆蔻仿佛血一般流动,“随你。”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寻常人们正在庆幸一日的辛劳终于结束,可是这群人一天的狂欢,却尚未开始。

    酒吧里昏暗暗的,到处都是交错的人影和绚烂的灯光。

    “薇薇来啦!”一个染着银灰色头发的男孩子正跟同伴调笑,远远地看见辛薇薇,忙站起来招手,“这边这边!”

    说着,他走上前来,跟辛薇薇用力拥抱了下,又互相亲吻了下对方的面颊,而整个过程中,他似乎完全没发现辛薇薇身边的罗元的存在。

    罗元觉得自己简直要维持不住脸上的笑容,他不动声色的深吸一口气,“薇薇,这位是?”

    “呦,”银发男一脸的惊讶,似乎刚看到他一样,一边大咧咧的搭着辛薇薇的肩膀,一边问,“你新男朋友?上次那个呢?”

    辛薇薇撩了下眼皮,懒洋洋道,“阮子,都什么年间的事儿了,也就你还记得。”

    阮子摸摸脑袋,哈哈笑了几声,“随便你怎么说啦,不过我就是不记得啦。”

    沙发上那几个男男女女也开始起哄,纷纷笑道,“薇薇快不要搭理他啦,阮子被发配到大澳洲放了一年多羊,连回来的路都快记不得了!”

    几个人哄堂大笑,现场活似挤满了妖魔的洞窟。

    辛薇薇也跟着娇笑几声,眼波流转,挤开几个人坐了下去,熟练地拿过一瓶酒来给自己倒了杯,问,“今天是阮子做东?”

    阮子点头,挤到她身边坐下,“你们都不厚道,按理说不该是给我洗尘接风的吗?结果闹到最后又成了我买单,真是!”

    一群狐朋狗友许久未见,自然是有说不尽的私密话,几杯酒下肚,这个角落已经热闹的不行。

    然而被辛薇薇带来的罗元,却始终都像是个边缘人士一样,被众人有意无意的遗忘。

    他觉得自己的面皮在做烧,不是生病,也不是害羞,而是愤怒。

    尴尬许久,罗元终于鼓起勇气拽了辛薇薇一下,“你还要在这里呆多久?”

    酒吧里太过嘈杂,醉眼朦胧的辛薇薇根本就没听清,歪着头看他,脸色有些不耐烦,“干嘛?”

    罗元刚要再说,阮子一拍脑袋,像是突然想起来了什么。

    他拿起一只酒杯,用力往桌上蹲了几下,借以吸引大家的注意力。

    猛力作用之下,里面猩红的液体四溅,活似现场所有的人一样疯狂。

    红色的液体在黑色的大理石桌面上缓缓流动,活色生香,说不清道不明的妖/娆魅/惑。

    “瞧我这脑子,竟然忘了贵客,”阮子歪歪斜斜的站起来,双手高举,然后像两杆标枪一样笔直的指向罗元,“来来来都注意了啊,咱们请这位,啊哈哈,你叫什么?”

    罗元的面色一片青红交错,不过在灯光的遮掩下并不明显,“罗元。”

    “啊,罗元!”阮子点点头,不过明显没有往心里去,“罗元,听说是个大明星来着?”

    “可不是!”有人笑着接话,“前儿咱们薇薇还亲自出马,替他拿下一支广告呢!”

    “明星好啊,”阮子有点疯癫的拍着巴掌,眯着眼睛想了会儿,然后提议,“那就让咱们大明星唱一个怎么样?刚好大家也认识认识!”

    周围一片叫好声,罗元不断地告诉自己,要忍耐,要忍耐,这些人他谁都得罪不起。

    “对不起,”他竭力维持着温和从容的表情,“我不会唱歌。”

    “随便唱一个吧!”阮子不以为意道,然后挥舞着胳膊喊服务生,“过来,拿那个点歌单来!”

    眼看着真的有服务生开始往这边走,罗元也有些慌张,再三强调自己不会唱歌。

    他是真的,不会唱歌。

    现场的气氛顿时就有点僵,阮子脸上也逐渐没了笑容,取而代之的是阴冷和不耐烦。

    他眯着眼睛,下巴微抬,不屑一顾的说道,“老子抬举你,你还真当自己是个角儿了是吧?”

    罗元被惊呆了,他是真没想到对方说翻脸就翻脸。

    阮子冷冷的看着他,脸上满是蔑视,“什么不会不会的,你们这些人不都是什么都想掺和么?陪酒都会,还不会唱歌?”

    话音未落,邻座的几个男女也有点不高兴的抱怨道,“薇薇,这次你找的这个不听话哦,也太不给我们面子了。”

    “对啊,切,大男人的还矜持什么?”

    所有的人都在看他的热闹,甚至没有谁出来打个圆场!

    罗元只觉得一股热血上涌,他下意识的看向辛薇薇,希望能从她那里得到一点点支持。

    哪知,已经喝的半醉的辛薇薇漫不经心的抬了下眼皮,“让你唱你就唱。”

    脑袋轰的一声,仿佛有成吨的炸药在里面轰然炸开!

    罗元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他艰难的开合了几下嘴唇,声音干到发涩,“薇薇,你知道的,我是真的不会唱歌。”

    辛薇薇十分不悦,“他们都是我的朋友,你不要不懂事。”

    场面正僵持着,突然有一道妖娆的身影灵活的挤过来。

    伴着这身影,一道娇滴滴的嗓子也随之响起,“哎呀对不起对不起,我来晚啦!车堵的实在是厉害!”

    尴尬的气氛似乎得到了缓解,包括罗元在内的众人都循声望去,就见一张十分美艳的脸庞出现在光影里。

    罗元微微蹙眉,这个人,不是最近大火的模特胡夏么?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正在他疑虑间,胡夏已经咯咯笑着扑进了阮子身边的另一个男人怀中,一边笑一边道,“我来晚啦,对不起,先自罚三杯!”

    众人轰然叫好,更有几个已经在她开口的时候就重开一瓶新酒,灌满了桌上最大的三只酒杯。

    这种酒杯几乎有夏天喝扎啤的杯子那么大,可是装的却是二十多度的洋酒。

    胡夏脸色不变,笑吟吟的拿过酒杯,像喝可乐一样咕嘟咕嘟的喝了下去!

    “好!”

    喝完之后,胡夏还将酒杯倒过来,表示自己没有作弊。

    阮子带头,又是打呼哨又是叫好的,显然对胡夏的表现十分满意。

    对大家这种反应,胡夏也十分得意,她没骨头似的趴在金主身上,一边跟大家说笑一边四处偷瞟。

    当她看见罗元之后,先是微微一愣,然后便扬起一个别有内涵的笑容。

    胡夏笑着开口,“哎呀,这不是罗哥吗?久仰久仰!”

    本来大家的注意力已经从罗元身上转移到她身上了,可现在她这么一嗓子,以阮子为首的几个人又恍然大悟了,纷纷转头看向罗元。

    阮子本就对罗元有些不满,现在又有个胡夏比对着,越发的显得前者不合作。

    他眉头一皱,冲着罗元道,“唱不唱?你要是唱的话,我们就让薇薇给你发片,到时候我们一人买上三五万张,轻轻松松给你冲击白金销量!”

    话音刚落,胡夏立刻娇嗔一声,半是玩笑半认真地撒娇道,“果然还是罗哥的面子大,小妹真是望尘莫及。”

    她这么一开口,搂着她的那个男的马上就不甘示弱的说,“发,你也发,明天我就联系人,给你发专辑!”

    “谢谢裴少!”

    胡夏喜出望外,顿时将那个裴少搂的更紧了,又端起一杯酒来,自己先喝了,然后嘴对嘴的喂过去。

    众人又是一通起哄,裴少也觉得面上有光,十分的洋洋得意,看向阮子的眼神中满是挑衅。

    不待阮子发火,辛薇薇已经开口,“罗元你什么意思?故意来搅局是不是?”

    人是她带过来的,现在闹成这个样子,辛薇薇当然是最没面子的。

    罗元一怔,喃喃道,“薇薇,你,你什么意思?”

    辛薇薇一仰头,喝光杯中的酒,赶苍蝇似的朝他摆摆手,“行了,你走吧。”

    说完,她率先站起身来,一撩头发,脱了身上亮闪闪的小马甲,露出里面曲线尽显的吊带衫,带头朝舞池走去,“走走走,跳舞去!”

    辛薇薇的地位和号召力不是盖的,她这么一说,在座的人无不响应,三三两两的往舞池那边去了,徒留罗元跟个傻子似的站在原地。

    胡夏是最后一个走的,在路过罗元身边的时候,她冷笑一声,不屑地嗤道,“装什么啊,还不是出来卖的?”<!--ov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