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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7章 崔站长,崔社长,崔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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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娆并没有被童岩的情绪感染,她没有显得太高兴,平静问道:“也就是说你不会考虑传媒大学了,对吗?”

    “可我考虑的大学都是京城的啊。”

    “但是不在同一所学校,而且我们学校那么偏远,都不知道多久才能见一次。”

    “放心,只要有时间我就会去看你的。”童岩郑重承诺。

    “只要有时间你恐怕都会用来写小说吧。”宋娆太了解童岩了。

    “怎么会呢,肯定不会的。”童岩有点心虚道,被宋娆这么一说,他也有点动摇了,和宋娆隔着大半个城市,谈恋爱确实不是那么方便。

    “娆娆,我会再考虑考虑的。”童岩道。

    “不要一副为难的样子,好像我逼你一样,上大学还是挺重要的一件事。”

    宋娆说的很深明大义,但童岩却听出了一股“你如果敢上别的学校当心我削你”的味道。

    和宋娆的谈话似乎有点不太愉快,童岩想着等两人都回去之后再好好聊聊。

    这个电话刚放下,又有一个电话打进来,是崔传明的,两人已经有段日@∏,子没联系了,顶多就是崔站长每月给他打一次钱的时候会知会一声。随着有声版在网上的走红,录制一小半的《暴怒雷霆》已经为童岩带来了过万元的收入,算是意外之喜,同时为给崔传明和广播站带来了不菲的效益。

    “喂,老崔,找我啥事?”

    “无忌,我想问一下,《帝仙》的有声版权你没有卖掉吧?”

    “没有啊,”听他这么问。童岩就知道他想说什么了,“你想要?”

    “嗯,我想要。”

    “你现在哪儿呢?在老家?”童岩问。

    “我就在学校附近租了个房子。”

    “巧了,我也在你们学校附近租了个房,要不要聊聊。”

    他们一个住的旅馆,一个住的月租房。不过离得不算远,童岩叫醒罗晓旭,然后找崔传明会和吃早餐。

    餐桌上,童岩简单的给两人做了互相介绍,接着和老崔口头谈妥了《帝仙》的音频版权转让事宜,不过不是转让给传媒大学广播站,而是悦声工作室,工作室的拥有者正是崔传明。

    童岩也是现在才知道,虽然暴怒雷霆有声版为广播站赚了点钱。不过却也被一些领导认为是不务正业,那些广播站的好苗子现在对录制有声小说的兴趣已经超过了广播,所以他们希望能停止这项工作。

    崔传明自然不愿意看到自己的劳动成果就此夭折,反抗无果后,他带着部分团队在学校成立了一个悦声有声小说社团,成为社团创始人,也是首位社长,同时吸收了更多了有志于此的学生。参与有声小说的录制工作。

    后来社团靠着暴怒雷霆赚了不少钱,崔传明又想到了创业。为自己牟取更多利益,也让这个产业更专业化,于是他注册了悦声工作室,成了崔总,以后或许还会变成公司。

    仅仅暴怒雷霆和帝仙还不能满足崔传明的胃口,他想通过得到更多网文名篇的版权。有童岩这个业内大神搭桥,他觉得事情会办的更容易一些,当然,和别的写手的合作方式、分成比例跟童岩肯定是不同的,怎么说童岩也算他的贵人了。

    罗晓旭这次出去算是长了些世面。看到童岩和崔传明聊什么公司、合作的事,非常淡定的吃着他的豆腐脑,同时也在思考,身边的这两个都是能人,一个大学期间开公司,一个高中时期写小说,难道自己就该碌碌无为一辈子吗,虽然自己无论外貌还是才华都是平凡,但是真的不想就这么平凡的过一生啊!

    在首都火车站,童岩和罗晓旭分道扬镳,罗晓旭直接回了他们县,童岩则回了阳平等宋娆,事先他已经和家里爸妈说过了,他们未来儿媳妇去香港了,这次回来给他们带礼物了,不过现在还没回来,所以他要晚些回家。

    回到阳平的出租房,休息了两个小时,下午全速码字,去魔都这几天他的更新一直保持在两更状态,承蒙读者抬爱,在生日那天把番茄给超了,但番茄每天爆发,现在形势逆转,《帝仙》又到了第二的位置,童岩也必须拿出加更这个大杀器了,否则只能一路被《寸芒》压着。

    《寸芒》真的恐怖如斯,童岩在查白度指数的时候,发现《寸芒》的日均搜索量早已超过了一万,势头非常猛,应该是这段时间搜索量最高的网络小说,而《帝仙》只是接近一万,但也比《暴怒雷霆》时期强上不少。

    经过了一次长途跋涉的旅行,再加上一次费尽心神的考试,童岩的码字状态不太好,下午三个多小时只写了一章多,有段时间没码字了,他也需要把前情内容复习一遍,效率慢是在所难免的,相信这种情况不会持续太久。

    到了饭点的时候,童岩出门买了点小菜卤味,去找老宋了,他本以为老宋会和他一样可怜巴巴的孤身一人,吃着煮面,喝着凉白开,结果完全不是那么回事儿,童岩敲门的时候,是红姐开的门,而且围着围裙,房间里传来挡不住的香味,这俩人正炖排骨呢!

    “您二位这是同居了?”童岩没大没小地问道。

    老宋急忙撇清,“没有没有”。

    红姐倒是大大方方,“你不把宋娆那个小丫头制服了,我怎么敢跟她爸同居啊,我只是看他没人照顾,而我又正好有空,就给他做点吃的,你也一起吧。”

    童岩羡慕的看着老宋,一把年纪了还能让年轻漂亮有钱的红姐这样对他,这老而弥坚的男人魅力真是让人不服不行啊!

    “那你们俩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童岩又问,他是为黑子问的,老宋一天不娶他姐,他就一天不能放心的去外面闯荡。

    老宋虎着脸。“这是你一个晚辈该问的吗!”

    童岩不服道:“从红姐那论,我可不算晚辈。”

    詹红的声音从厨房里传出来:“那就让我来说吧,我挺喜欢和老头现在恋爱的感觉,我还没过足瘾,至于什么时候结婚,还是等你家娆娆认可我之后再说吧。”

    “她一心挂着她亲妈。现在又跟她亲妈去香港shopping去了,红姐你如果不放下架子主动拉拢,我怕你斗不过她亲妈啊。”童岩好心规劝。

    红姐不乐意了,“我有架子吗?”

    老宋跟着点头:“还有点盛气凌人。”

    红姐思忖了一会儿道:“我这是本能,这么多年我一个人在商界摸爬滚打,如果不强势一点早就被人吃干抹净了,其实我本质上还是非常小女人的,老头你清楚的。”

    老宋脸一红,“不说那个。不说那个了。”

    童岩不明白他脸红什么。

    接着老宋又问童岩:“你和那些高校面试的情况怎么样了?”

    “就那样吧,基本还是唯分数论,北师大、人大如果算上优惠加分,问题不大,但是北大的话,我怕自己考不了那么高的分,北大的教授建议我可以试试报考古专业,就算刚刚过线也有可能录取。不过听说假期实习的时候都要跟着老师满中国去挖墓,我应该不会太喜欢。另外还有就是金陵大学的招生老师对我有点兴趣。甚至可以提供更加优惠的加分政策,可惜金陵太远了,我放不下这边。”

    如果以童岩的性格,他倒真的希望走远点,多看看外面不同的世界,就像这次魔都之行让他对下一次长途旅行充满期待。不过有宋娆在京城,他肯定是走不远的。

    老宋点点头,“那你是怎么想的?”

    童岩道:“我本来是想选择北师大的,她的心理学我是非常喜欢的,但是考虑到北师大和传媒大学的距离太远。不方便照顾娆娆,所以我想选择北大,如果侥幸让我考中了,对于我父母来说也算光宗耀祖了,但是考不上的可能性更大,这样我也就可以没什么遗憾地报考传媒大学,和娆娆在同一所学校了。”

    这时詹红把菜端了上来,听到童岩的话,她不禁羡慕道:“宋娆在这样的年纪能有童岩这么关心她,处处为她着想,真是太幸福了,想想我像她那么大的时候,你都对我做了什么!背李杜诗念苏轼词默写滕王阁序!”

    童岩扑哧笑出声来:“老师你当初对红姐这么狠啊!”

    老宋尴尬的笑了两声:“严师出高徒嘛。”想到他和詹红曾经的师生关系,老宋更尴尬了。

    又回到童岩上学的话题,老宋认真道:“如果你真的对传媒这一学科感兴趣的好,考传媒大学自然没什么不好,尽管这所学校综合实力在全国各大院校中连前二十都排不上,但他的传媒学科在全国绝对是数一数二的。可如果你是对心理学、哲学这些感兴趣,倒不如大胆的追求你的爱好,选择北师大或者人大这些更符合你考试成绩的学校,两个人感情好,就算远隔千里感情也不会变质的,更何况你们还是在同一座城市,见面的机会还是很多的。”

    童岩摇摇头,“您会这么想是您成熟稳重的表现,但娆娆就是个小女孩,还是被宠坏了的那种,她肯定希望我能每天都陪在她身边,我觉得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你们是不是又闹别扭了?她是不是逼你和她选同一所学校啦?”老宋突然问,他总觉得童岩有如此的大彻大悟肯定是和宋娆有关的。

    童岩忙摆手,“没有没有,这就是我自己的想法,我也希望和自己喜欢的人每天在一起,传媒大学帅哥不少,留她一个人在那,我还不放心呢。”

    老宋微微点头,算是认可了童岩的说法,接下来大家愉快的享用晚饭,红姐当家早,她的烹饪技艺比宋娆杉杉要强的多,而且已经突破了家常菜的范畴,几道大菜已经能和餐馆相媲美了,以后如果娆娆能学上几招,他又该有口福了,但是想到两人紧张的关系,童岩徒留一声叹息。

    二月几乎过去了一半,这天童岩先是发现2006年原创文学盛典已经结束了,所有的投票和竞争也都结束了,童岩带着几分忐忑打开六榜投票页面,看到最多的依然是梦入神机和他的《佛本是道》,四个榜单的首位都是他们,另外两个,“年度期待完本”榜第一名理所当然是更新超慢但超好看的《紫川》,而“年度新锐作者”一栏中,“童言无忌”四个字赫然位居首位,童岩很荣幸的获得了一个单项第一,也不知道年会的时候会有什么奖励。

    原创盛典投票得了一个第一名,这是好事,接着好事成双,童岩打开月票榜,又发现《帝仙》月票超过了《寸芒》,自然喜不自禁,他在凌晨已经更了两章,此时此刻又更了两章,并且在第四更的后面ps写到“今天四更,求几张月票,希望能扩大差距,这样的第一太危险!为了让兄弟姐妹们投票时更加心情舒畅,无忌明天保证继续四更!”

    童岩刚要发出去,房门响了,他听到高跟鞋的声音,出门一看,是宋娆,忙把明天四更的承诺改成三更,然后关上电脑,制造他没有码字的假象。

    宋娆去香港走了一圈,回来后给童岩的感觉就是变了很多,她现在已经学会用高跟的靴子来修饰她161的身高了。她的头发是经过特殊处理的吧,怎么那么柔顺,那么直滑。她的脸上也施加了各种各样的化妆品并涂了唇彩,还好化妆品的品质很好,教她化妆的人技术也不错,所以显得很时尚,但并不艳丽,即便童岩这种对化妆不感冒的人也说不出什么,只是在看到宋娆的红色指甲的时候,他有点不舒服,“你原来挺好的,怎么弄成这样啦?”

    这是很让人泄劲的一句话,宋娆昂着头,挑衅的问:“我这样是什么样!?”

    童岩握住宋娆的手,认真道:“我觉得你的气质不适合弄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是原来的感觉更好。”

    宋娆抽回她的手,“你懂什么,这是潮流。”虽然说的很自信,但宋娆已经开始怀疑老妈的话了……(未完待续。。)